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
安全委(2020)第2号
关于《燃气行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决策部署。为做好燃气行业疫情防控工作,保护燃气行业从业人员和用户的身体健康,保障燃气的安全稳定供应,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燃气供应企业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燃气供应保障的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确保燃气的安全稳定供应。
二、调整销售服务模式,保护职工与用户的安全健康
各燃气供应企业要及时调整日常巡检和抄表服务模式。暂停巡检和抄表业务的入户服务,全力保障用户报修服务,保证报修及时率和满意度。各类服务人员在上门入户前要联系用户所在的社区。
为了减少人员聚集和人员接触,各燃气供应企业应推广、引导用户使用微信公众号或登录网上营业厅、服务热线、支付宝等方式,方便用户足不出户,线上办理查询账单、缴费、自助报数、开户、过户、销户、更改银行账号、预约上门服务等业务。
三、各燃气供应企业要及时调整生产经营计划,原则上,不安排一般性生产作业。要加强人员值守和应急值守,提高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继续做好日常抢修抢险工作,确保疫情期间燃气安全稳定运行。
四、各燃气供应企业每日要对企业内部场所、燃气场站和用户服务中心等进行全面消毒,对服务窗口、柜台、自助缴费终端、门把手、桌椅等公共接触设施、设备和用具加密消毒频次。员工用餐采用分时分餐制,避免人员密集情况。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消毒。对于公务和生产用车辆,每日要对车辆内部消毒一次,乘坐人员及驾驶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车辆在使用后进行消毒。
五、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企业,要在钢瓶销售前,对钢瓶瓶体进行喷洒消毒。
六、各燃气供应企业员工进行作业和用户维修、抢修、送气服务时要佩戴口罩,并对工作服、手套等进行消毒。
七、各燃气供应企业要在员工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医疗卫生防疫部门就诊。一旦有员工出现确诊病例,应对有过密切接触的员工采取隔离措施,并对该场所进行消毒。
中国城市燃气协会
安全管理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