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原则与目标
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以实现最佳市场推广和销售业绩为共同目标。
二、代理地区
代理商必须在申请的代理区域进行销售活动。代理商如果超出代理区域进行销售,具体情况须与我公司方磋商同意后才能进行。因代理商违反此条款而产生的经济与法律上的责任,由代理商负责。
三、代理规则
可以来邮来电咨询并索取代理资料
四、代理价格
可以来邮来电咨询并索取代理资料
五、对代理商的支持
1、我公司向代理商提供代理产品的相关销售宣传资料。
2、在我公司网站上及其他相关宣传资料上公布代理商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对代理商提供适当的宣传和广告支持。
3、我公司随时向代理商传递我公司的产品发展方向和及时提供最新的试用产品。
4、我公司向代理商提供远程在线技术培训甚至派出技术人员进行上门培训,代理商也可派人到我公司接受技术培训 。
5、我公司应向代理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 电话、传真、邮件、 在线服务等多种方式。对用户提供的服务包括定制开发及产品升级包(新功能模块升级)和产品程序补丁包(产品软件发现错误的修正)。
6、其他年度奖励制度。
★ 可以独立为您所发展的用户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
★ 应当拥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 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
★ 单位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邮寄或传真);
★ 接受好伙伴软件"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
区域特约代理申请条件:
★ 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单位。可以独立为您所发展的用户开据合法有效的服务票据;
★ 可以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与咨询服务;
★ 应当拥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具有相关行业服务经验或软件产品的销售经验,客户基础或渠道基础较好;
★ 单位必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通过邮寄或传真);
★ 具有良好的客户服务能力与经验;
★ 愿意接受上海上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市场销售管理系统对其的审核、监督和指导;
★ 接受上海上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产品"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
区域总代理申请条件:
★ 必须满足区域特约代理的申请条件;
★ 在区域特约代理的基础上, 对上海上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发展和市场推广做出特殊贡献;
★ 具有建立健全二级经销渠道的能力;
★ 对全年销售额有保障的承诺;